国家督察组将督察我省清理入股煤矿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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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8:53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中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成督察组从10月11日至15日对我省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进行督察。督察组在我省督察期间,将受理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举报,举报电话:0451-53636509;举报信箱:黑龙江省行政监察举报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马家街68号)及全省各地纪检监察举报中心。
(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