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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清理纠正投资入股煤矿总体较好 147名干部从煤矿撤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8:53 黑龙江日报

  本报10日讯今天上午,我省召开深入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刘海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公布了我识关于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清理纠正情况开展督察的工作方案》,由盛市组织两级督察组分层次进行,市地督察时间从10月11日开始到15日,省督察时间从10月16日开始到20日结束。

  会议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和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清理纠正工作开展督察的通知》精神,在前一段清理纠正工作基础上,组织省市两级督察组,对全省清理情况进行督察。

  刘海生强调,目前全省清理纠正工作进展总体较好,共有147名党政机关和企业领导撤资退出,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要加大逐级督察力度,按照省政府《督察方案》的要求,规定时间、范围、内容、措施,一级查一级,确保督促清理纠正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清理纠正。对有参与煤矿入股经营行为的人员,要通过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动员退出或责令退出。对按期限自己主动撤资的,一律不予追究,不影响干部使用。对坚持不退出经营、不撤股、撤资的,一律免职,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对群众举报或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要保证清理纠正工作质量,如果发现哪里有走过场的,不仅要在全省通报批评,还要责令重新进行清理纠正,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在这次清理整顿工作中,总结经验教训,尽快制定出长效机制,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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