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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副市长抓住给马路开“拉链”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9:10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毕继红) 10月9日,分管城建的长春市副市长王学战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在巡查“马路拉链”的情况时发现,某公司将工农大路立信街至南湖支路段的人行步道挖掘出200余米,用于埋设光缆。王学战对此高度重视,目前施工方以及该公司的负责人已到行政执法部门接受调查。

  ● 违章挖掘专在半夜开工

  9日下午,副市长王学战在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工农大路一段人行步道有被挖掘过的痕迹——方砖铺设凹凸不平、步道上有大量散落的水泥灰。行政执法人员打开一段被挖掘过的步道,发现地下新埋设了200米长的光缆。行政执法部门最终确认这是某公司在进行违章挖掘,王学战指示此事要严肃查处。

  执法人员为阻止继续挖掘,他们一直守到21时。就在执法人员以为挖掘人员不会再来而离开后,22时许,违章挖掘又重新开始。

  ● 副市长王学战高度重视

  昨日一早,当朝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再次赶到工农大路时,发现施工方又挖开一段路后,又重新将步道铺好,以掩盖挖掘的痕迹。此次挖掘是“十一”期间以来长春市规模最大的一次违章挖掘,此事引起了副市长王学战的高度重视,目前,施工方以及该公司的负责人已到执法部门接受调查,朝阳公安分局城管治安中队也介入此事。由于此次挖掘规模较大,性质较恶劣,行政执法部门昨日并未作出处罚决定。

  ● 近一个月有44起违章挖掘

  长春市朝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入秋以后挖掘马路有诸多危害:大多数单位均是违章挖掘,而且不能按相关规定回填,第二年开春以后,被挖过的道路往往会出现塌陷;此外即将开始供热,各部门挖掘经常会破坏供水和供热管道,造成市民生活不便。

  9月30日,长春市政府向各相关部门下发了由副市长王学战签发的明传电报,重申加强道路挖掘管理。规定道路挖掘审批时限为每年的4月15日至9月15日,9月15日之后不允许对道路进行挖掘,如有抢险等特殊情况必须报市政府审批。但从9月20日至10月10日,长春市共查处违章挖掘道路工程44起,这些工程现已全部被叫停。

  ● 两套方案整治“马路拉链”

  长春市政府昨日召集水、电、煤气、热力等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开会,副市长王学战部署行政执法部门,今后要24小时对市区道路进行巡逻检查,禁止挖掘的除了马路外,人行步道、泥土路、沙石路也在管理之列。并欢迎市民积极举报“马路拉链”,举报电话:0431-5292110。

  此外,长春市政府在9月30日下发的由副市长王学战签发的明传电报中规定,从2006年起,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电信、电力等市政公用设施,由长春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施工。(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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