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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领导出国财政不再埋单的困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9:41 检察日报

  事件:南昌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预备费等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规定:各部门、单位领导出国考察、学习所需经费由单位自筹解决,财政部门不再受理这方面的经费报告(据10月5日《新京报》)。

  评论:领导出国费政府财政不再负担,要求单位自筹资金,而单位去哪要钱呢?此规定有两个问题需要引起注意:一、财政不再承担领导的出国考察,国内的考察又当如何?
财政是不是还得为其埋单呢?二、对于确实需要的出国考察又该怎么办呢?单位去哪里自筹,而这很可能导致一些单位滥用公权,向企业强制或变相摊派,财政轻松了,企业怎么办?

  笔者以为,这样的一纸通知难以根治公款出国的顽症,难以实现标本兼治,真要解决问题恐怕还得多管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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