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货车上高速每公里省0.2元 三种车型通行费下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10:28 东北新闻网

  今报讯(记者刘明驰)现在,货车上高速公路的通行费便宜啦!

  三类车辆收费下调

  昨天,记者从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获悉,辽宁省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有所下调。据了解,此次调整的收费的车型主要包括三种:载重量10吨以上的货车、40座以上的客车以及40英
尺的集装箱车等。

  每公里下降0.2元

  其中,“载重量10吨-15吨(含15吨)的货车”、“40座以上的客车”以及“40英尺集装箱或装载两个20英尺集装箱货车”的收费标准由原来1.30元/公里降至1.20元/公里;

  “载重量15吨以上的货车”收费标准由原来1.60元/公里降至1.40元/公里;4轴以上的货车或4轴以上的半挂列车收费标准为1.40元。其他车辆仍旧按原来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路通行费用。

  车重按轴划分

  据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2004年7月1日前出厂的货车,行车执照标定的载重量非常混乱,大部分车辆行车执照标定的载重量低于实际载重量;同一车型行车执照标定的载重量也不同。

  为了恢复货车吨位的实际面目,减少高速公路通行费的流失,新标准对划分车辆重量的标准也有所变化,本次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中,对2004年7月1日前出厂的货车车型载重量将按“轴”进行划分。

  可投诉不可堵口

  同时提醒司机,如果在收费站的车道上对收费车型产生疑问,必须交费,不能堵口,交费后可以拨打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收费稽查处的电话查询。

  投诉电话:8236427782364278 ( 沈阳今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