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费花了四五千元 婚车上受伤 谁能负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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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10:30 东北新闻网 | |||||||||
晨报讯(记者王岩)婚车的一个急刹车让66岁的沈老太受了伤,医药费花了四五千元,责任该由安排婚车的花店付还是开婚车的司机付? 昨日,据沈老太的女儿介绍,9月25日,沈老太参加朋友的婚礼,在经过大东区小北街附近时,突然从胡同蹿出一辆车,沈老太乘坐的婚车猛地一刹车,坐在后排的沈老太被甩离座位,摔到车内的前方,当时昏迷不醒。
随后,司机将沈老太拉到了医院就离开了,医院称沈老太是颈椎压迫神经。 事后,沈老太家人曾打过司机的手机,但都联系不上,由于婚车是朋友从一花店订的,于是家人又找到花店,但也没有什么结果。沈老太的女儿表示,“我们想知道像这种情况,责任到底该由谁来负?” 针对这种情况,记者咨询了相关律师,据沈阳职业律师马希图介绍,如果司机的刹车行为是为了保护他人或者第三方的生命安全而做出的紧急避险行为,一般情况下将不承担民事责任,老太太受伤就属于意外事件;如果司机存在过错,也就是说司机在行车过程中是违章的,由于司机的过错造成了老太太的受伤,那么应由花店承担赔偿责任,然后花店再向司机追偿。所以,到底该由谁来赔偿还要根据当时行车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另外,如果婚车之前买过乘客意外险,那么老太太可以通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具体的赔偿内容应根据保险具体规定的条款来进行。 ( 华商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