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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院不能个人私办 设置的床位必须在30张以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10:41 东北新闻网

  本报讯民办的托老所床位必须在30张以上,孤儿院不允许个人私办。10月10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民政部门新近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及管理的通知》,对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性质、审批、管理权限、规模、条件等作了明确规定。

  民办社会福利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申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如养老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等,设置的床位必须在30张以上。

  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设置必须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所;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沈阳市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实施细则》;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有完善的章程;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按规定,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的以孤儿、弃婴为服务对象的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必须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共同举办,收养孤儿、弃婴时,应经民政业务主管部门逐一审核批准,并签订代养协议书。记者李海英 ( 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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