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小型农田水利将“民办公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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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10:51 扬子晚报 | |||||||||
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我省将有计划地在全省范围内选择10个县,开展国家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民办公助”项目试点,以全面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民办公助”项目的资金将专门用于村内小型工程建设,此举填补了我省农村水利现有投入的一项空白。 据了解,2005年国家启动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民办公助”项目,下达我省1000万元建设资金,省级财政也将落实相应配套资金。目前,各试点项目所在市、县正
农村税费改革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问题急待解决。今年中央1号文件下发后,财政部、水利部出台政策,规定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采用“民办公助”方式,中央财政为此还设立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盛家宝 陆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