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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曝内幕:报警点分黑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11:58 新闻晚报

  综合大河报成都晚报报道 昨日是成都火车站“警贼勾结案”审理的第二天,贵阳铁路运输法院依然戒备森严。面对全国各地媒体强烈关注,法院对此案公开审判仍然不公开。所有留守的记者仍然只能在法院周围转悠,密切关注此案的发展。记者经多渠道努力,10日上午终于得到了本案的大部分起诉书,其中对案情的披露令人触目惊心。

  [庭审现场]

  见到嫌犯被押进法院

   昨日上午8时许,3辆警车悄然驶进法院门口。随后,在法警的押解下,从车上走下4名头戴黑罩的嫌犯。他们就是即将受审的智勇、彭勇、金国玉和林维。一看到有摄影记者上前拍照,执勤法警立即上前阻拦。同时,其余民警快速将4名嫌犯送进法院候审。

  随后,记者围绕审判厅四处查看地形。通向审判厅的楼梯口的卷帘门已经放下,记者一度弯腰钻进去。但很快被执勤的保安拦下,"请"了出来。随后,记者又绕到另外一个通道,透过紧闭的铁门,隐隐约约听到法庭内传来声音,从抑扬顿挫的声音来看,控辩双方争论得很激烈。

  4被告低头认罪

   庭审结束后,参与整个庭审过程的一名旁听人员告诉记者,在庭审中,4被告对检察机关对于他们以"烤火费"等名义,收取宜宾贼赃款,纵容宜宾贼进入候车厅等辖区进行行窃的事实未表示太多异议。但是,他们的辩护律师对检察机关对4人徇私枉法的指控持反对意见。

  昨晚7时许,记者采访到参与昨日整个庭审过程的旁听者。据此人透露:约9时许,法庭开始审理。由重庆铁路检察院组成的公诉方依次坐在法庭左侧,在他们的桌子上摆放着厚厚一叠起诉书。据了解,法庭审理一般有如下3个程序,第一是法庭调查,第二是出示证据,第三是法庭辩论。由于该案牵涉面广,错综复杂,从上午9时开始一直到下午6时庭审结束,法庭只进行了两个程序,分别是法庭调查和出示证据,第三项法庭辩论还没有开始。下午6时,法官宣布庭审结束。

  另外一名旁听者告诉记者,4名被告她以前都认识,今天在法庭上见到他们,感觉很不是滋味。旁听席上,有许多是成都及贵阳铁路警察,他们是前来受"教育"的。

  今日最后一批涉案民警受审

   今日上午9时,程辉、冯桃、接正锦、张保观将上庭受审。记者从有关人士处得到一份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的公诉书。检察机关指控:程辉、冯桃、接正锦、张保观4人对明知是盗窃犯罪的人却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情节严重,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9月至2005年1月,程辉、冯桃、接正锦、张保观经共同或分别与智勇、林维、朱宁、王春、张勇、陶刚(均另案)等人共谋,在成都火车站候车厅值勤期间,明知王平、赖俊成、欧建等人系盗窃犯罪嫌疑人员,多次将王平、赖俊成、欧建等人放入火车站候车厅盗窃旅客财物不查处,并以"班费"或"烤火费"名义收取盗窃犯罪人员现金人民币共计96300元。所得赃款由参与作案的警察私分。

  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由此认为,程辉、冯桃、接正锦、张保观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对明知是盗窃犯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9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刑事责任。

   [起诉书曝内幕]

  报警点分黑钱

  2003年5月至2005年1月,被告人李东升、宋宁、崔少峰共同或者分别与周华、彭勇、周仲平、吉彬、张勇、曾坚、邓兵(另案处理)等人共谋,在成都火车站候车厅执勤期间,明知赖俊成、王平、欧建、吕林富等人系盗窃嫌犯,多次将赖俊成、王平、欧建、吕林富等人放入火车站候车厅盗窃旅客财物不查处,并以"班费"、"烤火费"名义收取盗窃犯罪人员现金,共计人民币8.63万余元。所得赃款由参与作案的警察私分,其中被告人李东升分得人民币2.4万余元。

  2003年4月7日,时任警长的周华所在警组,轮换到成都火车北站候车厅执勤。除警长周华外,该警组还有警员宋宁、彭勇、崔少峰(只待了三四个班就调走)。他们放宜宾帮盗贼进候车厅,每放进一贼白班收200元、夜班收100元;彭勇负责与宜宾帮盗贼单线联系、确认钱的数额,之后以现金形式向周华交保护费。宋宁自己供认,分得8000元。该警组分黑钱的地点就在报警点或候车厅公安值班室。

  警察为贼通风报信

  2000年9月至2005年1月,被告人程辉、冯桃、接正锦、张保观经共同或分别与智勇、林维、朱宁、王春、张勇、陶刚(均另案)等人共谋,在成都火车站候车厅执勤期间,明知王平、赖俊成、欧建等人系盗窃犯罪嫌疑人员,多次将王平、赖俊成、欧建等人放入火车站候车厅盗窃旅客财物不查处,并以"班费"或"烤火费"名义收取盗窃嫌犯现金,共计人民币9.63万元。所得赃款由参与作案的警察私分,被告人程辉分得人民币1.93万元,被告人冯桃分得人民币1.2万元,被告人接正锦分得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张保观分得人民币4.5万元。

  2004年6月、7月,升任警长的宋宁,带着自己的警组轮换到候车厅执勤。宋宁与警员周仲平、崔少峰,放宜宾贼进来扒窃作案,后被队长李东升发现。宋便叫李到候车厅公安值班室,告诉后者放贼进来之事,并说每放一贼进来收400元,其中100元给李;另如遇有旅客报称被盗现金1000元以上的案件,加收盗贼40%的"烤火费"。宋负责与宜宾贼赖俊成联系。若有上级检查组突然来检查,宋就用小灵通与赖联系,通风报信。宋分得4000元~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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