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项措施严守基本农田“红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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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11:59 汉网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0日电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等七部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出台6项措施捍卫基本农田这条“红线”,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这6项措施包括: ———确保现有基本农田数量。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
———严禁违法占用基本农田。除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和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以外,其他非农业建设一律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符合法律规定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非农建设项目,必须按法定程序报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不得擅自改变基本农田用途。 ———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各级政府投资的土地整理项目要向基本农田保护区,特别是国家粮食主产区(主产县)和商品粮基地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倾斜,落实基本农田土地整理任务。 ———定期通报基本农田变化情况。 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全国现有基本农田16亿亩左右,几乎承担了全部的粮食生产任务,是13亿中国人的“口粮田”“保命田”,是确保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