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涉外商事纠纷案件增加 案件类型趋于多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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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13:15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南宁10月11日消息(记者 张江元)广西涉外商事纠纷案件逐年增加,在西部法院中属较多的地区;且案件类型趋于多样化。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今天(10月11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有关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至2005年5月,广西区法院受理涉外(含港澳台)一审案件1388件,其中涉外案件337起,占24.3%,其余1051为涉港澳台案件。在收案数量持续增长的同时,涉外海事审判领域也不断拓展,不仅当事人呈多元化发展态势,外方当事人由我国领域内的涉港澳台逐渐扩展到国外;且案件类型埋趋于多样化,过去货物买卖合同,对外借款合同、对外担保合同、外贸代理合同、合资合作经营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包合同纠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等为主的涉外商事案件的构成格局已被打破,逐步出现了涉外股权,债券、票据、信用证、提单以及申请承认和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等新类型案件。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全方位展开及国际经济交往的蓬勃发展,中国——东盟博览会长期落户南宁,今后这类案件在广西仍将呈现增长趋势。同时对涉外民商事审判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