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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警贼勾结案”庭审揭分赃内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14:17 新民晚报

  从前天开始,备受关注的成都火车站派出所“警贼勾结案”在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持续3天,11名犯罪嫌疑人将分批受审。昨天是庭审的第二天,笔者得到了本案的大部分起诉书,其中对案情的披露令人触目惊心。

  值班室里分黑钱

  2003年5月至2005年1月,被告人李东升、宋宁、崔少峰共同或者分别与周华、彭勇、周仲平、吉彬、张勇、曾坚、邓兵(另案处理)等人共谋,在成都火车站候车厅执勤期间,明知赖俊成、王平、欧建、吕林富等人系盗窃嫌犯,多次将他们放入火车站候车厅盗窃旅客财物不查处,并以“班费”、“烤火费”名义收取窃贼现金,共计人民币8.63万余元。所得赃款由参与作案的警察私分。

  2003年4月7日,时任警长的周华所在警组,轮换到成都火车北站候车厅执勤。除警长周华外,该警组还有警员宋宁、彭勇、崔少峰。他们放盗贼进候车厅,每放进一贼,白班收200元、夜班收100元;彭勇负责与盗贼单线联系、确认钱的数额,之后以现金形式向周华交保护费。宋宁自己供认,分得8000元。该警组分黑钱的地点就在报警点或候车厅公安值班室。

  放一个贼收400元

  2004年6月、7月,升任警长的宋宁,带着自己的警组轮换到候车厅执勤。宋宁与警员周仲平、崔少峰,放窃贼进来扒窃作案,后被队长李东升发现。宋便叫李到候车厅公安值班室,告诉放贼进来之事,并说每放一贼进来收400元,其中100元给李;如遇有旅客报称被盗现金1000元以上的案件,加收盗贼40%的“烤火费”。宋负责与窃贼赖俊成联系,若有上级检查组突然来检查,宋就用小灵通与赖联系,通风报信。宋分得4000~5000元。

  上级向下级索要赃款

  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队长李东升,警长宋宁,警员崔少峰、邓兵放宜宾盗贼进候车厅扒窃,宋、崔与窃贼欧建联系,每进一贼收400元“班费”,另有“烤火费”、“返点费”。欧建以“胡再文”身份证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并把卡和密码一起交给宋宁;宋让崔保管、取钱。2004年12月24日到2005年1月23日,窃贼共在此卡上存入现金5.06万元,宋自己承认分得其中1.4万~1.5万元。2000年11月份左右,被告人接正锦明知所辖的王春、张保观、朱斌警组放盗贼进入火车站候车厅盗窃旅客财物不查处,并收取盗窃人员的现金,但对此放纵不管,分别向王春、张保观、朱斌三个警组索要现金共计人民币7000元。曹笑(本报贵阳今日电)

  法院门口拉起了警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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