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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后 强制拆迁变为自愿拆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15:24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李熙慧

  本报讯钟楼片区保护建设工程已拆迁23046平方米,由于西街9号业主一直没有签订协议,他所有的247平方米虽然只占到拆迁总量的1%,但却直接影响到其他被拆迁户回迁楼和整个片区建设的进度。

  昨天上午,西街9号业主全权委托自己的儿子高先生,坐到了行政强制拆迁的听证会上。在经过一个上午的讨论后,拆迁与被拆迁两方从“对立”变为“一致”,被拆迁一方同意在一两天内,尽快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让“行政强制拆迁”变为自愿拆迁。

  讨论焦点

  先搬迁能否先选房

  在听证会上,拆迁人与被拆迁人都被给予足够的时间来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尤其是被拆迁人可以充分说明为何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签订协议的原因。

  在双方陈述各自理由之后,听证会讨论的焦点逐渐集中在拆迁顺序决定选房顺序、被拆迁人原有店面面积、选址问题以及被拆迁人所要求解决产权官司等问题上。

  拆迁人认为,他们自2004年9月27日发出拆迁公告以来,一直会同街道、社区等单位耐心、细致地做被拆迁人的工作。为了确保西街9号业主的利益,重新为其测量房屋面积;找来拆迁公司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还专门为他开设专项账号,以及提供过渡房等多项措施。

  但是,被拆迁人迟迟没有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被拆迁人对这种“先搬迁先选房”的规定提出反对意见,因为无论实行强制拆迁与否,目前也只能是最后一个选房,没有了优先权,他要求按照所处西街位置优先安排选房,还要求如同中山路洗脸式整治一样,在选择店面时要在原地自己出资建设;店面在原有3米多宽的基础上,加至4米以上。

  针对其提出的要求,拆迁人认为,钟楼片区建设是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被拆迁人提出的条件违反了钟楼片区规划,阻碍了建设进度损害了其他164户拆迁者的利益,所以申请强制拆迁。

  当场解答

  拆迁依法依规进行

  当被拆迁人阐述自己不能被强制拆迁的理由及提出其他要求之后,泉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钟楼片区保护建设分指挥部总指挥洪伯山当场对被拆迁人给予解答。

  他说,法律上规定房屋拆迁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置换,可拆迁是一项具体工作,目前采用的“先搬迁先选房”的做法经过几年的实践,得到绝大多数居民的认可。至于被拆迁人提出的要“原地原位置安置”的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在本次拆迁范围内的直管公房住户,将来都不会安置到钟楼片区。拆迁2万多平方米,而新建只有1万多平方米,就是要更好地确保被拆迁户的利益,整个过程依法依规进行。

  公证处的代表在听证会上,对被拆迁人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留证据一事马上提出解决办法,对现有建筑的位置、高度等做公证,这也帮高先生解决了一个大问题。

  在听证会最后一个程序——双方当事人作最后陈述时,说出了几乎一样的陈述,那就是希望在这几天内达成协议,自愿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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