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原公安局长涉嫌赴澳赌博收受贿赂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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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15:3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惠州讯 昨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惠州市原公安局长吴华立涉嫌违法犯罪案。据中纪委监察部今年1月28日的通报,吴华立于2002年1月至2004年3月间,频繁出境赌博,且涉案金额巨大。 事发于香港“激流”行动
吴华立的豪赌、违规签注等东窗事发于香港的“激流”扫黄行动。2003年12月3日,香港旺角警方与入境处人员展开名为“激流”的扫黄行动,六个小时拘获110名内地卖淫女,其中绝大部分为持双程证者,有将近一半来自惠州。去年10月9日下午,惠州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会议经表决免去吴华立公安局局长职务,免职的原因包括:赴澳赌博、违规签注、收受贿赂。与此同时,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吴华立同志免职的通知》,通知说,经广东省委批准,免去吴华立同志的中共惠州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任职九个月多次被举报 在提交《关于提请审议免去吴华立同志职务的说明》时,惠州市有关领导指出,吴华立被免职的原因,一是在签注中有违规行为,前后违规签注达三四千人;二是违规出境,2000年至2004年间,吴华立出国出境70余次,其中到澳门69次,绝大部分都没有经过批准。有媒体报道称,吴华立违规出境大多是到澳门去赌博,其间所输掉的赌资在千万元以上;而经他签注的人中,很多是湖北等地的女子,她们从未到过惠州,但却从惠州出境到香港卖淫,而吴华立很可能就是通过这一渠道来筹集赌资。另据透露,在吴华立任职惠州的九个月里曾多次被人举报,内容皆为在酒楼聚众赌博。惠州市委书记柳锦州曾在市公安局副科级以上干部会议上透露了以上事实,并称他本人及多位市委领导分别找吴华立谈话,但吴一直都置若罔闻。 利用职务操控签注流程 根据惠州《暂住人员办理往来港澳商务签注、旅游签注和护照的规定》,申请人应在惠州居住半年以上,工作半年以上,方能申请成功。此外,受理暂住人员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向申请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发函调查申请人身份及签证记录。但吴华立及其下属———原惠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科长邱某利用职权操控了签注流程。有媒体披露,吴华立违规签注每证收取费用高达7000元到1万元,而正规签注收费为120元。如按4000人计算,仅此一项,即可获利4000万元。(黄礼琪陈子)吴华立:满族,1956年10月3日出生于广州市,祖籍黑龙江,1988年3月到1997年12月任汕尾市公安局副局长,1997年12月到1998年12月任省公安厅刑侦局缉毒法规处副处长,1998年12月到2003年8月任湛江市公安局局长。2004年1月起,任惠州市委常委,市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