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维修金怎么用市民希望全透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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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16:35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洪燕杰)《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自9月7日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一个月内共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85条,市民意见大部分都集中在维修资金使用过程的全透明上。 市建委小区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少市民希望加强对维修资金的审计和监督,明确银行与业主委员会的对账时间,明确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公布账目的具体时间。
对于业主决策,市民建议增加“业主委员会要将工程计划和费用预算、分摊明细予以公告”。还有很多市民建议增加对维修工程质保期和保修责任的规定和增加出现涉及安全须紧急维修的情况时,可先行维修,后履行支付手续的条款。 小区办表示将根据这些意见和建议对办法进行修改,尽快发布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