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住宅竣工逐套验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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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0:1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合肥竣工的住宅工程(含商住楼、公寓)一律逐套进行竣工验收,且相关信息将在合肥建管局网站、住宅售楼处以及竣工工程明显部位三处进行公示,便于群众监督。10月1日起,该规定开始实施。 按照要求今后各建设单位在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时,必须对工程进行详尽评价,注明检查的实际套数,注明有无裂缝、渗漏、使用功能等质量通病等方面的问题。
在将这些“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资料”提交到建管部门时,建设单位必须将竣工验收时张贴的告示原件、公告现场相片一并提交备案机关。合肥市建管局将在受理备案申请后3日内,通过“www.jgj.gov.cn”网站对拟备案工程信息向社会公示,开发单位应同时在售楼处和竣工工程明显部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十天。 建管部门透露,一个小区内若有任何单体住宅工程没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或办理备案手续,整个住宅小区将不得参加综合验收。 (志勇 红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