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燃气集团擅自提高建安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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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0:4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 为何明明规定燃气建安费用不得超过1600元/户,然而一家开发商在与合肥燃气公司签订的1400套商品房燃气建安合同时,户均却摊到了3630元?合肥市物价部门近来接到多起举报。经查,合肥燃气集团违反安徽省物价局和合肥市人民政府规定,擅自提高燃气建安价格,半年违规多签600余万元,涉及3670家用户。昨天,省及合肥市物价部门进入该企业依法严肃查处。
今年以来,合肥市物价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从规范经营者销售价格行为入手,要求开发商销售商品房实行“一价清”、明码标价和备案制度,有效遏制了房屋销售中的“猫腻”现象。然而,合肥市物价部门在审核商品住宅明码标价书备案过程中,发现开发企业提供的与合肥市燃气集团签订的《民用燃气建设安装工程合同书》中燃气建安价格明显超出盛市政府规定的1600元/户的收费标准。 经查,仅从今年3~9月份部分开发企业备案情况来看,合肥燃气集团公司今年以来以3800元~2900元对外收取燃气建安费,13家开发企业计3670户,燃气公司超标准多签627.3万元之多。特别是从8月30日起,燃气公司对外签订的《民用燃气建设安装工程合同书》中,又采取多重立项、分解方法违规收费,除每户收取1600元建安费以外,另外再收取燃气表改用天然气IC卡表,天然气价格所包含的设备、工程、工程安装、材料、监理及规划测绘等各种名目的费用。按照合肥市成本认证机构2003年对合肥燃气安装工程公司《民用住宅天然气安装成本监审结论书》认定,燃气建安价格中已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其他直接费、设计费、应缴税、管理费用分摊等八个项目都在1600元以内,再收其他费用均属重复收费。 其实,盛市政府早有规定,燃气建安价格属政府定价,2004年10月22日合肥市政府《关于天然气新增用户建安价格批复》(合政秘200466号)文件规定新增用户天然气、煤气建安价格严格执行每户1600元(含不同气表价差在内)。对于合肥燃气集团多次违规收费的情况,省市物价部门高度重视,昨天进入该企业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本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