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安全事故俩月没有上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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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1:32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今年7月9日下午3时左右,我省望江县高士镇一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私人小作坊发生爆炸,在该作坊被非法雇用的胡亮等4名小学生被当场烧伤。然而这起安全事故发生两个月还没有上报有关部门。 7月9日,高士镇雪山村私营业主胡某叫来正放假在家的胡亮等几名小学生,在其闲置的房屋内制作烟花爆竹。当天下午3时左右,小作坊突然发生爆炸,有4名被雇用来制作烟
事故发生26天以后,3名烧伤程度较轻的学生胡芬、胡甜甜和胡细娟已重返校园。9月下旬,记者来到了这几个孩子就读的学校进行了采访。胡甜甜告诉记者说,她是被胡志飞“拉”去“插鞭炮”的,她和几个同学出屋透气时,屋里突然蹿出了火苗,将屋顶给掀开了,他们赶紧往外跑,但胡亮却没来得及跑出来。记者当天还见到了仍在医院接受治疗的胡亮,他身上多处溃烂化脓,医院曾提出对其进行植皮手术,但因为小作坊主没有拿钱,胡亮家里也一贫如洗,所以他只能靠着自身的肌体功能恢复。据参加救助的一位村民说,这次爆炸之所以会发生,主要是因为那几天天气太热了,此外也和现场没有大人看管有关系。 高士镇一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爆炸发生后,镇村两级都成立了事故调查小组,并决定由小作坊主胡某支付孩子的大部分医疗费用,同时镇里再拿出一定的治疗资金。这位负责人说,由于考虑到此次事故还在镇政府的控制范围之内,因此才没有上报有关部门。不过,根据省及望江县安监部门介绍,这起事故虽未造成人员死亡,但按规定仍应逐级上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高士镇这家制作烟花爆竹的小作坊是一个非法作坊,已经存在3年了,直到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才予以取缔。 (卢向波 本报见习记者 孙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