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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农开荒惹来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2:15 京华时报

  被判腾退土地并赔偿21元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通讯员于颖颖)房山60多岁的农民老刘看到撂荒的土地觉得可惜,就开垦了4亩荒地。这个勤快举动后来给他带来了一场官司。

  老刘开垦的土地位于村里废弃的石子坑旁。2001年,老刘开垦不久,村经济联合社
就与李某达成了土地承包合同,石子坑160亩土地由李某承包30年。李某上门找老刘要地,“这块地我包了,要种庄稼和树,以后你别再动了。”老刘把废地垦成好地,庄稼也种上了,便不同意归还。双方僵持4年,互不让步。

  今年6月,李某将老刘告到法院,要求腾地,并赔偿李某2520元。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老刘虽在李某承包之前开垦,但在李某承包经营后,应交付李某。对李某的损失,按李某每亩地的承包费用为准予以赔偿。

  最后,房山区法院判决:老刘腾退土地4亩,赔偿李某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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