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农开荒惹来官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2:15 京华时报 | |||||||||
被判腾退土地并赔偿21元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通讯员于颖颖)房山60多岁的农民老刘看到撂荒的土地觉得可惜,就开垦了4亩荒地。这个勤快举动后来给他带来了一场官司。 老刘开垦的土地位于村里废弃的石子坑旁。2001年,老刘开垦不久,村经济联合社
今年6月,李某将老刘告到法院,要求腾地,并赔偿李某2520元。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老刘虽在李某承包之前开垦,但在李某承包经营后,应交付李某。对李某的损失,按李某每亩地的承包费用为准予以赔偿。 最后,房山区法院判决:老刘腾退土地4亩,赔偿李某21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