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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介绍哪来“介绍成功服务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2:58 现代快报

  “我公司里的新员工并不是通过劳动部门介绍而来,为什么还要交‘介绍成功服务费’?”王女士给快报打来电话气愤地说。

  矛盾:介绍成功服务费没来由

  王女士是某民营公司的负责人,最近公司招收一批新员工,王女士于是到劳动就业
中心为新员工办理就业手续。在办理窗口,王女士被告知需要交纳“介绍成功服务费”,高中或中专以下收30元,大专收40元,本科收50元。令王女士感到纳闷了,“这次招聘的员工一个是我们单位职工的亲属,另一个是去年在我们单位实习的,根本不存在由劳动部门介绍。”

  相关部门:收费项目存在几十年

  劳动就业中心规定,如果不交纳“介绍成功服务费”则不予办理就业证。记者就此采访了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法规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的确是有“介绍成功服务费”的收费项目,这个项目已经存在好几十年了。”当记者问,如果所录用的人才并没有经过劳动部门介绍,这项收费的存在是不是具有合理性,这位工作人员无奈地表示,上面一直这样要求的。

  物价:这种费用不该收

  随后记者采访了省物价局收费处的工作人员丁先生,他明确表示,如果劳动部门没有向单位推荐介绍人才,则不应收取该费用,只有由有关职业介绍机构出面推荐相关人才到有关单位,双方通过签订协议确认推荐关系,这样劳动部门才可收取这笔费用。

  如果王女士公司的新进人员的确不是通过劳动部门介绍过来的话,她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此事,物价部门也会对此进行管理。快报记者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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