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官员访华商讨加快处理遗弃化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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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3:00 东方早报 | |||||||||
早报专稿 日本内阁府事务次官江利川毅昨日抵京,将访华5天,与中方重点磋商如何加快处理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问题。这是迄今为止日本政府就此问题访华的最高级别官员。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孔泉11日在例行记者会上介绍说,江利川毅此行除访问北京外,还将赴吉林省敦化市日本遗弃化武埋藏点考察,该市正计划建设能够集中处理发掘和回收工作的设施。
去年7月23日,敦化市发生一起侵华日军遗弃毒气弹伤害事件,4名儿童在河里洗澡时发现一枚炮弹,2名儿童不幸接触弹体流出的液体,手脚等部位出现红肿溃烂。日本外务省发言人此后发表谈话说,毒气弹伤害事件是由当年日军遗弃的化学武器引起的。 此前,日本内阁府曾于7日宣布,日方将在中国政府的合作下,在10月12日至11月23日对吉林省敦化市的侵华日军遗弃化学武器进行挖掘和回收工作。 孔泉说:“中方要求日本政府根据联合国《禁止化武公约》和中日两国政府签署的《备忘录》的规定,承担、履行自己的承诺,承担销毁日本遗弃在华所有化武的责任,并且为销毁这些遗弃化武提供必要的资金、技术、专家、设施以及其他资源。在此过程中,中方将予以协助。” 中日双方于1999年达成有关《备忘录》,日方承诺于2007年之前销毁其侵华战争中遗弃的全部化学武器。孔泉表示,中方要求日方严肃地对待每一处发现的遗弃化武,采取切实措施尽快消除这些遗弃化武所带来的隐患。 日本遗弃化学武器散布在中国十几个省份,其中以东北地区最为集中,目前已经确认的遗留化武大部分就被埋藏在敦化的哈尔巴岭。这些遗留在中国境内的化学武器仍对中国人民的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构成巨大威胁。 在中日两国政府磋商有关遗弃化武的时候,中国民间的索赔工作近几年也日益引人注目。“两国官方之间解决的主要是对化学武器进行挖掘回收销毁等工作,而民间对日诉讼解决的是化武受害者的赔偿问题。”日军遗弃化武诉讼案中方代理人苏向祥律师说,“外交途径解决遗弃化武问题与民间诉讼二者之间并不矛盾。因此,化武受害者对日诉讼及索赔不会停止。” 黄力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