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钉子户”这次要严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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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3:33 山西晚报 | |||||||||
本报10月11日讯(记者梁成虎)今天,省环保局、省监委公布了11个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并将采取督查督办的方式,责成当地政府严肃处理。 今年5月,我省开展了“打击违法排污损害群众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各市报送了181个环境违法案件。此次公布的11个案件,多为群众反映强烈、始终不能解决的问题。
这些案件分别为:阳曲县黄寨焦化厂长期超标排放污染物;大同城区古店发煤厂违法排污;阳泉市金升特钢制品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武乡任兴金属镁业有限公司拖欠排污费203.73万元;晋城钢铁有限公司拒不执行政府关停决定;朔州富华电冶有限公司违法超标排污;忻州豆罗水泥厂超标排污;平遥双庆铸造厂污染屡查屡犯;孝义市中兴水泥公司超标排污;临汾市同世达焦化公司拒不执行处罚;运城市盐湖大渠福利造纸厂超标排污。 现在,这些案件已列入省级专项检查重点督办案件,那些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的地方政府及监管失职者,监察部门将追究其责任。 又讯从11日开始,各市环保部门一对一调换位置,审查此次环保专项检查行动各地的落实情况。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金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