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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次药品降价:都未对症下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3:36 新晚报

  完善相关法律出台严罚措施,才是有效遏制药品交易中不良行为的根本

  10日是国家第17次实施药品降价的第一天。记者当日上午在贵阳、南昌和重庆等地的医院和药店了解到,国有医院对于国家的降价令执行的比较好,药房和连锁药店对此反应冷热不均。贵阳市盐务街的几家药房售货人员称:“降价应该主要降低医院的药品销售价,我们的利润本来就十分有限,没有多大降价空间。”有趣的是,贵阳市的一些连锁药店不仅降
低了国家规定的一些药品价格,而且也略微调低了一些保健类的药品价格。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月28日宣布,将降低22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平均降幅40%左右,是中央政府17次药品降价中幅度最大的一次。这次降价能否破解药价谜局?

  虽然同样的药品在医院和药店的价格相差悬殊,使医院几乎成了“千夫所指”。但不得不承认,医院绝大部分药品都是通过政府主导的统一招标采购,由物价局定价后出售的。一言以蔽之,医院卖的药无论多贵,都是合法的!

  谁在给药价注水?

  今年“两会”期间,卫生部一高级官员说,药价不合理首先是因为政府定价太高。政府定价包括了留给药厂的利润,留给流通环节的利润,留给医院的利润。所有的环节都考虑到了,只是患者的利益没有考虑到。从中不难发现,我国药品定价存在制度安排上的先天缺陷。

  我国目前的医药价格分为三种: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但奇怪的是,政府定价的药品价格往往比非政府定价的药品价格高出很多。广西北海市前不久就出现了医院招标药品价格比药店零售高出近3倍的怪事。

  药品价格的核定主要根据药品研发费用、材料成本、甚至广告费用和品牌价值。这些费用的单据,和药品零售价格都由医药生产企业提供给物价部门,物价部门最终定夺。

  据重庆一家医药企业的人士透露,我国绝大多数药品的生产净成本单价不会超过8.5元,而且80%的药品生产企业都不搞研发。药品生产企业的主要精力放在了改变药品的包装、规格和销售上。但是,由企业建议的零售价格已经包含了所有环节的费用。

  我国药品生产企业的研发能力、创新能力和资金势力都十分有限,也根本没有多少精力放在新药的研发上。最常规的药比如“青霉素”、“立皮平”,都有多个变种,换一下包装,换一个名称。全国有30多家企业在生产“阿司匹林”,而且名称各不相同。贵州省物价局局长陈仁贵说,我国制药企业迅速发展的同时,药品销售的竞争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有的制药企业,25%的员工从事生产,75%的员工从事销售。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

  药品,价格决定成败?

  据介绍,每年春节期间,内蒙古某市所有的三星级以上的酒店几乎都会被订满,高档酒脱销。因为这里的制药企业分布在全国的医药销售大军,回家过年了。

  药价是攸关整个医药工业、公立医院和患者利益的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因素。从某种意义上说,药品的定价决定着药品的生死存活。低价药在市场已经很难见到身影。并不是百姓不需要,而是药品定价低,利润就低,制药厂不愿生产。一种手术前使用的松弛剂“新斯的明”,每支0.8元,由于招标采购不到,北海市医院一度断档,只好到南宁求援;此外,像过去几元钱一瓶、每瓶100粒的“胃舒平”,也普遍缺货,虽然有疗效一样的替代药,但其价格要翻好几番。

  1995年,贵州省独山药厂研发出了名为“枇杷止咳冲剂”的新药,当时定价9元/盒,很受市场欢迎。这种药上市后立即被贵州一家知名制药企业仿制,并定价为35元/盒。独山药厂出品的这种药很快就在各大医院滞销,而定价35元/盒的仿制药却占据了各大医院。1997年,贵州省独山药厂倒闭。

  业内人士分析说,道理很简单,我国超过80%的药品都是从医院销售出去的,定价9元/盒的“枇杷止咳冲剂”虽然受患者欢迎,但是不受医生欢迎。相反,定价为35元/盒。药品销售代表给医生的回扣肯定就高,医生就在处方上推荐这种药,不言而喻。患者面对医生,就像军营里的士兵面对军官,只有服从。

  物价部门有口难言?

  物价部门认为,准确核定药品价格存在多方困难。首先,药品生产企业提供的费用单据都是国家的正规发票,从中找不出破绽。实际上,我国目前大部分企业没有建立真正的现代财务制度,虽然药品生产企业虚报成本已经是行内公开的事情,但是单独从发票上审核很难查处其中的问题。其次,物价部门负责药品定价的人员十分有限,部门内部的轮岗制度使这些工作人员对药品很难有深入了解。

  “我们局里负责药品定价的只有两个人,但是要对78种规格剂型的药品进行定价。各个部门还要定期轮岗,要求每个工作人员都对药品十分了解也不现实。”贵州省物价局局长陈仁贵说。

  江西省物价部门的一位官员说,在全国药品价格畸形的大背景下,低价药品反而销路不畅已是普遍现象,如果我们把江西的制药企业生产的药品定价低于其他地区的药品,那么在市场竞争中不可避免地要处于劣势,甚至倒闭。这会直接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和招商引资。

  一方面,药品生产企业快速发展,药品生产重复严重,销售领域竞争激烈,另一方面大量百姓因为药价过高而“小病扛、大病拖”———经济学中反映商品供求关系的价格,在我国目前的药品市场似乎没有体现出经济规律!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品价格处副处长茅菊英认为,我国当前药品政府定价机制不健全,缺少完整、科学的成本审核办法,定价程序尚不完备,市场价格监测体系仍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定价的时效性和科学性。对放开品种的价格,缺乏必要的监管规则,在目前“以药养医”和垄断经营的环境下,市场调节失灵,部分药品价格继续保持高位。茅菊英说,要规范药品出厂价的管理,首先要完善药品政府定价机制,逐步形成以药品原料成本为基础,综合考虑市场供求、国际市场价格水平以及药品治疗费用等因素的药品定价体系。

  如何破解药品交易“潜规则”?

  卫生部的统计显示:2004年4月至11月底,全国查处的医药购销中的违法违纪案件有526件。实际上,这不过是长期遵循“潜规则”运行的医药购销黑幕的冰山一角。

  近日,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外资企业天津德普诊断产品有限公司在我国行贿处以近480万美元巨额罚金。成立于1991年的天津德普诊断产品有限公司,年产值达7000万元,销售量占全国市场的三分之一。

  根据美国司法部于5月20日提供的报告,天津德普公司从1991年到2002年期间,向中国国有医院医生行贿162.3万美元的现金,用来换取这些医疗机构购买该公司的产品,德普公司从中赚取了200万美元。天津德普公司在财务账面处理时,将162.3万美元的贿赂登记为“销售支出”,这笔支出相当于德普公司发案期间销售额的3%至10%。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位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实际上药品交易中的“潜规则”路人皆知,尽管我国对药品交易中的“潜规则”也一直采取高压态势,但效果并不明显。所谓医疗体制改革不到位,只是其中原因之一,相关法律不完善、互相没有有效衔接、缺乏的严格惩罚措施,才是不能有效遏制药品交易中的不良行为的根本原因。或者说,许多交易行为虽然大家都知道是不合理的,但并不一定违法。因此,不能依靠从业人员的良心发现和临时措施,必须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从完善法律入手,采取全方位的措施,才能遏制药品交易中的“潜规则”。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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