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禁工业氧替医用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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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3:36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武汉电(记者田建军)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在全市医疗机构开展医用氧专项检查,重点打击以工业氧代替医用氧的违法行为,以保证广大患者的使用安全。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冬冬介绍,医用氧作为一种预防和治疗氧缺乏症的药品,国家实行药品批准文号和生产资格管理,执行的是国家强制性质量标准,其检测指标共有7项,包括氧含量、水份含量、一氧化碳含量、二氧化碳含量、气态酸性和碱性物质含
王冬冬说,武汉市于2003年制定了《关于加强医用氧管理的暂行办法》,经过近两年的监管,这个市以工业氧代替医用氧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如少数医疗单位没有把医用氧当作药品来进行质量管理,从采购环节就脱离了医院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个别小型医疗机构未按规定使用医用氧等。据介绍,武汉市目前具有医用氧生产资格的正规生产厂家共有7家。王冬冬提醒,患者在使用医用氧时,可根据氧气钢瓶上贴的出厂标签,识别正规厂家和生产许可证号,以保证使用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