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纱照上宣传品影楼判赔六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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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4:35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颜斐 通讯员 祝茜)自己的婚纱照被用做广告宣传,日本新娘夏子小姐及其丈夫刘先生以侵犯其肖像权及姓名权为由,将北京宽地摄影工作室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损失2万元。日前,东城区法院判决摄影公司赔偿原告精神损失6000元。 夏子小姐2004年12月在宽地摄影工作室拍摄了一组婚纱照,并制作了相册。不久,她发现婚纱照的相册封面照片被登载在了宽地摄影工作室的网站上,作为商业广告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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