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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提醒与备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4:45 东南早报

  办证要求:

  1.身份证复印件必须能清楚地辨认出人像和字迹。

  2.在身份证复印件与介绍信之间,交易团(或审图组)必须加盖印痕清晰的骑缝章,否则不予受理。

  3.提供现场办证或通过扫描录入办证资料的证件专用彩色相片,必须是用相纸洗印出来的光面相片。不得使用由普通打印纸打印出来的相片。证件专用彩色相片的五官必须清晰,头部应占相片的2/3。

  4.筹展证和撤展证的证件专用彩色照片为蓝底两寸(40mm×50mm)。

  5.由于本届采用了相片防伪技术,故办过筹、撤展证的相片不能重复使用。展出地点:

  流花路展馆:广交会1号门东侧交易大厦一楼(参展商证)、二楼(临时进馆证)、三楼(筹、撤展证和车证)。

  琶洲展馆:珠江散步道南侧(参展商证换证,临时进馆证)、地铁二号线新港东站A出入口人行道(参展商证换证,临时进馆证,筹、撤展证,车证)。注意事项:

  1.临时进馆证由粘贴相片改为打印相片。

  2.不再受理参展商证的现场换证,全部通过网上提交换证申请。

  3.申办一天证和两天证的,其办证资料由广交会证件服务中心现场录入。

  4.申办三天及以上证件的,其办证资料由各交易团通过网上提交。

  5.现场办理当天进馆证件,其办证资料必须提前一天申报。(汪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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