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规章办法将开始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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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6:19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赖学强 本报记者 蔺荣梅 实习生 赵丹丹)10月9日,记者从西安市气象局获悉,《西安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将开始执行。这也是我省第一部规范人工影响天气的政府规章。 人工影响天气是缓解水资源短缺的有效手段,降水的多少制约着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储量。据气象专家介绍,西安市空中水资源相对丰富,据估算空中水资源储量约290亿立
《办法》要求,已出现干旱征兆,预计旱情将会加重;可能出现严重冰雹天气时;发生森林火灾或者长期处于高森林火险时段;出现突发性公共污染事件;其他需要作业的情况时,才可以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禁止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用于与人工影响天气无关的活动;禁止使用年检不合格、超过有效期或者报废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人工影响天气所用弹药的运输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若违反《办法》规定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作业资格;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