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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借父名套医疗保险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6:57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榆林讯(记者 陈川)父亲是离休干部,享有医疗保险资格,儿子做心脏手术时竟以父亲的名义登记,并且将6000余元手术费以医疗保险的方式报销。近日,榆林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认为患者同榆林市星元医院弄虚作假,遂决定取消星元医院心内科市级医保资格1年。

  奇怪 一名患者有两个“名字”

  昨日,记者从榆林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了解到,今年1月26日,榆林市星元医院在收治了一名冠心病患者,并对其进行了冠脉造影术后,该患者于次日出院,患者的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在医保中心报销了6092.06元。然而,医保中心在随后的检查中却发现了奇怪的现象:同一名病人却拥有两份病历,且姓名并不一致,年龄也有差异,一个75岁,一个50岁。

  医保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随后查明,今年1月26日,榆林市离休干部李某50岁的儿子患病住院,因为75岁的李某享有医保资格,患者遂冒充父亲的姓名及年龄,并以此病历向医保中心套取保险金,而第二份病历才是患者的真实病历。

  处罚 心内科医保资格被取消1年

  9月20日,榆林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经过调查后认为,星元医院心内科负责人及其医务人员明知手术患者为中年男性,50岁,却弄虚作假、涂改病历,将年龄改为75岁,冒他人之名住院,致使离休干部医保基金流失6092.06元。

  由于上述事实属典型的医患联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榆林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遂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取消星元医院心内科市级医疗保险定点服务资格1年;已流失的离休干部医保统筹基金6092.06元由星元医院负责追回,并处以3倍金额计18276.18元的处罚,共计24368.24元一并从医疗保险保证金中扣减,冲入离休干部统筹基金内;李某的医疗待遇交老干局处理。

  辩解 医院认为责任在患者

  昨日,星元医院心内科主任贺海龙对此谈了自己的看法。当日李某儿子入院时,其陪护亲属不知怎么的,在向医院报姓名年龄时,报成了其父李某的姓名及年龄。当医生对其进行手术时,发现患者根本不是75岁的父亲,而是50岁的儿子,还曾提出过质疑。

  患者出院后不久,随后又到医院做了一个后续的手术和治疗,并上报了真实姓名和年龄,于是产生了第二份病历,这就造成了两份病历姓名年龄不符的情况,没想到今年5月,患者竟然用第一份病历报销了费用。贺海龙表示,医保中心其实也有责任,因为他们在给患者报销费用时,应该仔细检查。

  而对于贺海龙的看法,榆林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则认为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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