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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招牌不能随意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7:32 哈尔滨日报

  据《沈阳日报》报道 (朱晓京) “中医推拿”、“中医按摩”、“中医保奖、“中医足底按摩”,为了吸引顾客,不少娱乐消费场所里“中医”二字总是随处可见。10月11日,记者从辽宁省卫生厅获悉,对这些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卫生部门将严厉查处,那些非医疗机构从事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动,一律不准冠以“中医”名头。

  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等有关规定,凡是
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在疾病诊断的基础上,按照中医理论和诊疗规范等实施中医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方法,都属于医疗活动,因此必须在医疗机构内进行,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如果非医疗机构开展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动,在机构名称、经营项目名称和项目介绍中都不能使用“中医”、“医疗”、“治疗”及疾病名称等医疗专门术语,不得宣传治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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