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老人获法律援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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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7:35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10月11日讯(记者董震)11日是重阳节,省城两位被医院诊断为职业性手臂振动病的老人,经过审查后获得了省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法律援助。 两位老人陈法英和尤素珍,是省城两家工厂的退休职工,所从事的都是砂轮工。按规定,从事这种工作不得超过两年,但她们都是一干干了十几年,从而使双手手指的神经受损。去年,省立医院为她们出具了职业病诊断证明,认定两位老人所患的都是中度职业性手
两位老人对记者讲,虽然厂里承认她们得的病和从事的工作有关,但一直没有对她们进行相应的补偿,直到现在连工伤认定也没有得到。前几天,她们看到本报报道的法律援助重点将倾向老年人的消息后,特地到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