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卖月球土地后续朝阳工商局展开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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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8:14 成都日报 | |||||||||
11日,北京朝阳工商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分局企监科已经介入调查并正在多方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联合国相关文件,以确认美国一公司“买卖月球土地”的经营行为是否合法。朝阳工商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这家公司的经营项目比较特殊,而我国目前并没有这方面的禁止性法律规定。仅仅在1967年联合国各成员国签署的《外层空间条约》中有“任何国家都不得通过占领或其他手段将外太空星体据为己有”的规定,但该条约中并未提及个人是否可以拥有那些土地。据北京娱乐信报(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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