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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干活时腿摔骨折农民起诉考虑当事人行动不便法庭“下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9:13 新文化报

  本报辽源讯(记者 赵春刚 蒋民) 三组办公桌组成个审判庭,几条木制长凳一摆,就成了旁听席,10月11日上午,因案件当事人张金右腿多处骨折,行动不便,东辽县人民法院就把法庭搬到了他的家——东辽县安石镇河北村,在村委会公开审理了张金因帮工受伤,向村委会和村民李天喜索赔医药费一案。

  帮工时腿摔伤 亲戚对簿公堂

  11日9时许,旁听席上已坐满了河北村的村民,虽然法庭近在咫尺,但右腿多处骨折的张金因行动不便,仍未能到庭。

  法庭上,张金的代理人诉称,7月9日下午,村民李天喜找到张金帮工,让张金把李养的肉鸡送到村小桥的对面,当张把装着100多只鸡的手扶拖拉机开到村小桥时,因该桥基已被冲毁,只剩下桥面,为减轻拖拉机的重量,张挂上挡后,让拖拉机自行向前走,他则走在拖拉机的前面,可快到桥对面时,桥突然断裂,张和车一起掉下桥,造成骨折。其代理人认为,该桥桥基被冲毁后,村干部虽立了个牌说桥危险,但张在坠桥前还看到有人从桥上过并且没人制止。此外,张的伤是因帮李家干活儿造成,所以李家和村委会应该承担他治疗费等相关费用4万余元。

  对此,村民李天喜认为,7月9日当天,他不只求了张一人帮忙,仅开拖拉机运鸡的就有六七人,他曾特意告诉帮忙的村民,拖拉机不能过桥,并已在桥附近准备了两辆小车用来运送肉鸡。而张金过桥时,厂家的司机曾阻止过他,但他执意不肯,才坠了桥。李天喜说:“村里早在桥两侧设了路障和警示标志,村民都知道桥危险,张也知道,否则怎能让拖拉机自己走,当时他是看到拖拉机跑偏又回去摆正方向才掉下去的。”李称,出事后,因为两家是邻居又是亲戚,他已经为张垫付了7000多元的医药费,现已无力再支付费用。而村委会也认为,已将桥的情况向镇里及水利部门作了汇报,并多次派人用沙土设置路障和警示标志,因此并无不当之处不应承担任何责任。12时许,庭审结束,法庭宣布将择期进行宣判。

  法庭搬进村 村民说挺好

  在三个多小时的庭审中,不时有村民加入旁听席。庭审结束后,当事双方的家属都表示,法院能考虑到当事人的身体情况,把法庭搬到村里,他们非常感谢。对于法官下乡,村民王先生说:“法官下乡审案,不仅方便了当事人,我们也能从中学到些法律常识。”

  人性化执法 法官一年下乡百余次

  东辽县人民法院政治处的李国清表示,因考虑到当事人张金右腿受伤,行动不便,他们才将法庭搬进村里,这样做体现法院的人性化执法。据悉,东辽县人民法院每年都会有百余起“下乡案件”,让很多农民有机会了解法院是怎么办案的。(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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