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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足疗店老板强奸店内小姐并逼其卖淫被抓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9:29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毕继红) 长春一足疗店老板唐某,为逼“小姐”卖淫,把在附近多次被警方处理的社会“混混”的照片贴在店内的大镜框上吓唬她们,还强奸自己店内的“小姐”。而和他姘居的女子则“拉皮条”。

  足疗师报案称遭老板殴打、强奸

  8月15日,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公安分局在大接访中,一位名叫莉莉(化名)的女子报案称,她是长春市抚松路上一家名为“鑫颖足疗”的足疗师,老板唐某曾对其进行殴打并强奸,到派出所报案后,唐某拒不承认,因为证据不足派出所没有处理。自己男友去找老板理论时,竟被老板打伤。

  警方很快将唐某抓获。然而,唐某否认强奸莉莉,他说莉莉是自愿的。

  用社会“混混”照片“镇店”

  为取得更多证据,警方对“鑫颖足疗”进行调查。该店最显眼的地方悬挂着一个镜框,镜框旁别着一张照片,民警发现,照片上的人是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于某。莉莉说,足疗店的按摩小姐全都被老板介绍卖淫,老板经常指着照片上的人告诉大家:“这是我的哥儿们,黑白两道都吃得开,你们要是不老实,小心他过来收拾你们。”

  小姐用的是假名字

  警方寻找店里的其他员工。但老板被抓以后,“老板娘”马某和其他人员都逃走。唐某提供的“小姐”名单上没有一个确切名字,都是“可可”、“乐乐”、“美美”这样的名字,警方最终找到3名女子,她们证明曾见到唐对莉莉进行殴打胁迫,而且介绍她们卖淫。

  最终,唐某交代了自己哄骗莉莉到自己住处,对其进行殴打并将其强奸和容留、介绍卖淫的犯罪事实。

  “老板娘”受害后助纣为虐

  警方调查发现,唐某在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期间,曾多次因为涉嫌强奸和强奸未遂被公安机关处理,现年已经60岁的他被亲人所唾弃,而店里的“老板娘”马某是他的姘头,和他一起介绍小姐卖淫。

  9月7日,警方赶到榆树市将马某在家中抓获。马某说,她也是受害人。原来马某20岁那年,在唐开的一家小饭店里当服务员,被已经53岁的唐强奸,从那之后,唐经常以杀掉其家人为威胁而长期占有她。目前,唐某涉嫌介绍、组织、容留妇女卖淫并强奸妇女;马某涉嫌介绍、组织、容留妇女卖淫,均被检察机关批捕。

  昨日下午,警方再次提审了马某,她来到抚松路附近的一片平房内指认了小姐的卖淫场地。记者问她:“唐某威胁你时怎么不报案呢?”马某说:“不敢,我稍有不从他就威胁要杀我全家。店里那些小姐也一样,他经常打。”记者问:“组织小姐卖淫也是他逼你吗?”马某说:“他说什么,我都不敢有意见。”(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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