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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户口称谓取消户口审批 明年改革户籍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11:13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10月11日,记者从铜仁地区公安局获悉,该局决定改革和完善该区户籍管理制度,并计划从2006年6月6日起实施。目前,铜仁地区公安局将《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铜仁地区户籍管理制度的决定》(征求意见稿)通过当地媒体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据悉,改革方案将遵循以人为本、有利于发展、便利迁移、户随人走和循序渐进的基
本原则。

  据介绍,改革内容包括:(一)统一户口称谓,将现行的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蓝印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二)取消户口审批,从2006年6月6日起,在全区取消“农转非”等涉及户口性质变更的审批制度,户口迁入迁出由公安派出所对应相应的条件直接办理;(三)放宽迁移限制,凡居住在铜仁地区行政区域内的常住居民,按居注工作和经常生活地登记户籍;其中下列人员户籍登记实行自愿原则:(1)铜仁地区行政区域以外在铜仁地区行政区域以内依法开办企业、事业单位的法人、股东及其三代以内的直系和旁系亲属;(2)该区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依法聘用的区外高级管理和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三代以内的直系和旁系亲属;(3)在该区自谋职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4)从该区城市城镇到农村依法开办企业事业单位或从事种养殖业的人员;(四)简化登记手续,从2006年6月6日起,该区居民申报户口迁入迁出统一以居所、工作、学习、亲属等关系证明直接到辖区派出所办理。以居所关系要求迁移的,凭取得居所的合法证明办理;以工作关系要求迁移的,凭合法的录用、聘用、调动证明办理;以学习关系要求迁移的,凭合法的录取通知书,毕(肄)业证,退学通知办理;以亲属关系要求迁移的,凭合法的出生证、结(离)婚证等相关的证明办理;以其他关系要求迁移的,凭相关的合法证明办理;(五)暂住人口管理,未在该区居注工作、生活地登记常住户口的人员,区别不同情况在暂住地登记暂住户口(具体另行规定)。

  据介绍,从2006年6月1日起,凡在铜仁地区行政区域内申请常住户口登记的公民,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原有户口在一年内变更登记;该区公民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后,公安机关不再区别对待,出具的户籍证明法律文书中不再标注户口类别;鉴于其他地区尚未取消户口类别的划分,凡从铜仁地区境内迁出的户口暂时仍标注户口类别。

  社会各界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05年11月30日前采取以下方式与铜仁地区公安局联系:在铜仁信息港留言。http://www.tr163.cn;来电反映,电话:(0856)5935240、5935232;来信反映,地址:铜仁地区公安局治安支队,邮编:554300。

  作者:安天富 寇启伟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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