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机关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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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14:20 公安部网站 | |||||||||
吉林省公安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座谈会9月27日在四平市召开。积极构建公安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全省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此次座谈会的中心议题。 在提高思想认识上,会议着重强调了三个建立健全。一是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以确保公安适应形势发展、完成历史使命;二是建立健全惩防体系,解决公安队伍中的违法违纪
在抓住关键环节,努力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上,会议强调了四个重点。一是健全、完善公安特色的思想道德教育机制,使人不想腐败。要始终以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为核心,以铸造忠诚警魂、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为根本,以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一线执法民警为重点,深入持久地开展党的基本方针、路线、纲领和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条规教育,开展忠诚教育、优良传统教育和警察职业道德教育。同时要重点抓好“示范教育、警示教育、谈话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二是努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制度框架,使人不能腐败。要围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保障执法为民,推动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这个主线,建立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为公安机关全面提升“四个能力”、“两个水平”,切实肩负起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建立健全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使人不易腐败。要始终把“坚持从严治警,强化执法监督,保障执法为民”作为公安监督工作的主题,做到只要是民警就要接受监督,只要在执法就要接受监督;四是继续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力度,使人不敢腐败。查办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只有惩治有力,才能预防有效。 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上,会议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积极协助党委搞好组织协调工作。各级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主动地协助党委制定出台构建惩防体系的具体意见,层层分解任务,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警种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及时为党委制定反腐倡廉决策提供情况和依据;二是要加强对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把监督检查作为促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措施,要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了解和掌握工作落实情况和薄弱环节,以及存在问题的症结和原因,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措施;三是要加强理论和政策研究。理论创新是反腐败治本抓源头工作的重要前提。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要善于进行理论思考和理论概括,把一些好经验和有效做法逐步转化为指导原则,转向为预防和解决腐败的治本之策。(金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