澡堂内洗澡阀门脱落被烫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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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17:38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王艳记者孙莹)今年5月1日下午3时许,发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租户杨某交4元洗澡费,在物业公司经营管理的浴室内洗澡时,开水控制阀门突然脱落,瞬间上百摄氏度的开水喷洒到杨某身上。由于门把手脱落,杨某没能打开门,情急之下只好打碎玻璃,从洞口爬出,致使身上多处被碎玻璃割伤。租户杨某将发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院,索赔经济损失。记者昨日获悉,西城法院一审判决杨某获赔1万余元。杨某当日“逃出”浴室后被送到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右前臂及左髋部玻璃刺伤伴血管神经肌腱损伤。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对此次事故的发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应赔偿杨某造成的损失。杨某本身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判决发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杨某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共计1万余元。 网络编辑:赵志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