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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错别字赔了一千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18:42 扬子晚报

  农技部门无偿帮助农户防治病虫害开“处方”,农户按方施药反受损,罪魁祸首居然是“处方”中出现的一个错别字。近日,这起“特殊”的药害索赔纠纷在射阳县新坍镇法律服务所达成赔偿协议,该镇农技部门因为误把“亩”写成“个”的“一字之差”,向受损农户赔了一千八百元。“这真是教训!没想到一个错别字会造成这样的后果。”射阳县新坍镇农技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孙先生告诉记者,今年3月份,该镇烟粉虱虫成灾,当地农户损失严重。农技部门紧急动员,通过广播、会议、印发材料等形式向全镇干部群众宣传烟粉虱的危害及
防治方法,同时还帮助筹集资金,免费为农户提供农药。由于防治措施及时,该镇农作物苗期得以免受虫害、正常生长。

  然而,就在烟粉虱防治工作接近尾声时,新坍镇靠渔湾居委会2组周红玉等3位农户反映,按照农技部门开出的“处方”,使用了相关药剂后,他们种植的大棚番茄出现大面积叶片卷曲、萎缩落蕾现象。

  接到情况反映后,镇农技服务中心技术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这3位农户家的大棚番茄确实出现不同程度的药害症状。周红玉告诉记者,拿到农技中心提供的防治措施后,他一直按照说明施药,通知上也白纸黑字地写着“每个大棚两袋赛斧、40毫升灭灵”。

  全镇上千亩大棚蔬菜都是同一药剂、同一剂量、同一方法防治的,为何就这3户遭受药害?正当技术人员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镇农技服务中心主任孙益梅一眼看出了问题。原来,在向农户发放防治措施时,信息传递在村一级出错,误把每“亩”大棚写成了每“个”大棚。大棚的面积各不相同,用“个”来标注施药单位肯定是常识性错误。

  记者从新坍镇农技服务中心了解到,自乡镇部门改革合并之后,该镇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仅有三四人。遇到重大疫情防治,只能依靠村居一级到基层传达药剂使用方法,不知道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差错,竟在药剂使用方法上把“亩”写成“个”。一般农户家的大棚面积只有几分地,由于这个错别字,就把原本一亩地的用药量用在了几分地上,用药强度大了数倍,大棚作物发生药害在所难免,真是“一字之差,差之千里”。

  今年5月,3位受害农户向镇农技服务中心提出索赔,周红玉认为:“听了你们的话,用了你们的药,治虫治死了苗,就该赔偿。”而镇农技服务中心也满腹委屈:“无偿服务,免费送药还有错?”村里则认为:“我们只负责具体的信息传递和操作,效果好坏与己无关。”直到9月底,在新坍镇法律服务所的反复调解下,三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镇农技服务中心、靠渔湾居委会共同筹资1800元赔偿受损农户。王世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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