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不再独掌升迁“大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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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0:18 华夏时报 | |||||||||
10月15日起人事部公开招考万余公务员公务员“晋升难”有望改善 人事部11日宣布,今年共有97个部门1万余个职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报名时间为今年10月15日—25日,11月26日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举行公共科目的笔试,面试工作将于明年2月前完成。整个招考工作计划于2006年4月底前结束。
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招考鼓励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中央、国家机关及垂直管理系统的省级机关有三分之一以上的职位专门向他们敞开。 晋升阶梯狭窄将有望改善 “为什么大学生不愿到基层?到了基层,可能终其一生也是一名普通职员。”这是某大学生的声音。据《公务员法》起草小组成员介绍,在全国行政机关的500万公务员中,县乡两级就超过300万人,而只有8%是副处级职务以上,92%的公务员职务层次都在科级以下,长期得不到晋升。以往单一的管理方式使基层公务员晋升阶梯狭窄,而明年开始的新政策将实行分类管理。 人事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务员法》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意味着员工职级可能高于领导。 下级可以对上级说“不”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这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产生了实质性改变。 法学专家宋小庄博士认为,上述规定使两者之间取得合理平衡,有助于发挥下级公务员的主观能动性,有利于提高上级公务员的决策水平,相信内地公务员的总体施政水平在公务员法实施后,会有显著的提高。 新法实施可遏制腐败 公务员王先生告诉记者,在过去,干部的选拔由党的组织部门负责考察,最终由党的委员会负责任命,往往党委中的第一把手说了算,没有他点头谁也不行。 《公务员法》起草专家宋世明表示,现阶段组织人事选拔制度建设滞后,造成上级领导权力过大,对下级的任命拥有生杀大权,往往是腐败的根源,新法的实施将从根本遏制这种现象。马德卖官案件从此不再成为可能。 《公务员法》明年1月1日实施 今年4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明年1月1日起实施。该法对公务员职务与级别、考核奖励和惩戒、工资待遇、退休与辞职辞退等方面作了较为完善的规定。作为《公务员法》起草小组负责人之一的人事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孔昌生说,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公务员法》突出了对公务员的监督与激励机制并重的原则,把公务员真正当成了权利与义务的结合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