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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原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可获报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2:14 都市快报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昨天公布《浙江省技术秘密保护办法》,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知道技术秘密的员工如欲跳槽,企业权利人可与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竞业限制协议应具备竞业限制的具体范围、期限、补偿费的数额及支付办法、违约责任及其他需约定的事项等主要条款。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没有约定期限的,限制期限为3年。竞业限制补偿费的标准由双方协商约定,没有确定的,年度补偿费按
合同终止前最后一个年度该相关人员从权利人处所获得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计算。(魏奋)(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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