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原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可获报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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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2:14 都市快报 | |||||||||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昨天公布《浙江省技术秘密保护办法》,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知道技术秘密的员工如欲跳槽,企业权利人可与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竞业限制协议应具备竞业限制的具体范围、期限、补偿费的数额及支付办法、违约责任及其他需约定的事项等主要条款。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没有约定期限的,限制期限为3年。竞业限制补偿费的标准由双方协商约定,没有确定的,年度补偿费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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