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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护山 叫停毁林采矿(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2:35 海峡都市报

  

村民护山叫停毁林采矿(图)

  采矿后,两亩青山被破坏

  N本报记者方传柳林海峰文/图

  核心提示

  一年前,平潭县北厝镇美楼村,村委引进的一个石矿开采项目,在动工一周时间后,因破坏当地生态且证件不齐,遭到村里的老人反对而停工。

  为了让前期投入的30多万元不打水漂,事隔一年后,开发商采取了让“项目合法化”的补救措施,正在补办各种证件。在开发商递交一份又一份的“项目可行性报告”的同时,村民们担心开发商会边申办手续边开采,破坏环境,四处奔走呼吁。他们说,如果该项目所有手续都合法,并且不会对环境造成损害,他们也不会反对。

  作为“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平潭的林业发展受到各方相当的重视。10月11日,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该事件已引起省市领导的重视,省长黄小晶批示省国土资源厅对此事进行调查,福州市政府有关领导也十分重视,将再派人前往调查。

  事件

  老人上工地查证挖掘机开走了

  美楼自然村有村民一百多户,人口接近600人。和平潭其他乡村一样,美楼村绝大多数青壮年在外谋生,留守村中的是一群上了年纪的老人。老人们要保护的山叫镜田顶山。去年8月,村民们发现有大型挖掘机,沿着耕田与山脚交界的地带从南向北开进。挖掘机所到之处,生长十多年的树木纷纷被连根拔起,带出的泥土,将山脚下的耕田埋没。

  老人们说,等他们了解到是一家石料厂要在山上开采青石时,挖掘机已经从村子的南边挖到北边了,“整座山被划了一道痕18月19日上午,村里的老人会联合村民,赶到挖掘现常“我叫他们把证拿出来看看,可对方说‘你们有什么权力查我的证’”。美楼村老人会会长林心道回忆说,“我当时看到被毁了这么多树木,很生气,就对他说,我今天就查你的证1

  由于老人们的坚决反对,对方最后让步,把挖掘机开走,从此就没有继续上山挖掘。这一次,村民们赢了!

  后果

  山体毁坏水源受污染

  10月11日,记者在现场查看时发现,部分被埋没的耕地由于堆积着大量泥沙,已无法恢复。挖掘机挖出的一条长约千米、宽五米的通道上,压着许多被连根拔起的碗口粗树木,这些树木大部分已经枯死。有一名老人望着山崖上挂着的一棵死树,流出了眼泪。

  据村民们介绍,作为平潭县城关唯一淡水资源的三十六脚湖,被称为全县的生命之湖,距离镜田顶山不到400米远。由于挖掘山体带来的大量泥沙,经雨水冲刷后,顺着三十六脚湖的支流,已出现给三十六脚湖带来污染的迹象。同样受泥沙影响的,还有镜田顶山边为数不多的耕田。

  另一个更严重的后果是,沿着开发商开挖的通道,已有一片林地被掀掉;如果整个镜田顶山要被开发,可能成片的山林将被毁坏,“那些树都长了好多年了1村民们说。

  说法

  村民:村委做主把自留山承包给开发商

  村民们后来了解到,开发镜田顶山石矿的,是一家叫“平潭县福清闽辉石料厂”的开发商。事实上,这家企业早在2001年4月,就与美楼行政村订立了一份合同。在这份合同里,后者将属于美楼自然村村民的自留山,承包给了开发商。在这份合同里,记者看到,镜田顶山的青石,被承包期限为10年。记者试图从北厝镇得到印证,但该镇镇长李华在电话里表示,“我2001年以后才来,不知道这件事1

  而开发商则表示,2001年,他们已经从平潭县国土资源局拿到了《划定矿区范围批复》(下简称《批复》)。但记者从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这份《批复》里的矿区范围预留期限,仅仅只是一年。在批复后的第3年,开发商上山探矿,是不允许的;更何况仅靠一份县局的《批复》,根本就不能作为采矿的依据。

  “我们一方面将信息告诉在各地工作的年轻人;另一方面请来律师,将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汇报到相关部门”。林心道老人告诉记者,平潭县的国土局、林业局、环保局、信访局、效能办,他们都走遍了,“有些部门我们甚至去了不下三次,光光材料复印费,就花了500多元1记者在村民们出示的一份材料上看到,当地先后有两位副县长,对此事做了批示。

  开发商:投入30多万一块石头没采到

  10月11日,记者与“平潭县福清闽辉石料厂”的法人代表林远辉取得联系。

  林远辉告诉记者,镜田顶山的青石开采项目,是当地村干部请他们来的,2001年的时候,针对在镜田顶山开采青石可能给村民带来的利益损失,他们都作了估测,而且经过美楼村委会的协助,许多村民的赔偿款,也已经到位。他还给记者出示了一份赔偿村民的材料,“开采期间,遇到耕地,每亩按3000元人民币赔偿;遇到森林,每一株按3元计算……”

  对此,领过赔偿款的村民辩称,当时开发商提供的说明,是矿山开采面积只有0.01平方公里,但经过了解,他们最后发现真正要开采的面积是3平方公里,而且拖了三年才动工,“我们大家感觉被骗了1

  而针对村民们反映的种种“罪状”,林远辉称,“所有的可行性报告,都是由专业部门论证过的,没有村民们说的那么严重1随后他向记者出示了包括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所、福建省国土资源评估中心、福建地矿建设集团公司等部门出具的各种报告及意见书。但记者发现,这些材料出具的时间都在2005年,而镜田顶山青石开采,是在2004年就已经实施了,在此之前,林远辉并没有取得关键的《采矿许可证》。

  林远辉显得很委屈,他说,在开采前,村委会与他签订合同,村民们也同意他们进来,可现在已经投入30多万元了,一块石头都没采到!这损失该谁来赔?

  市国土资源局:玩擦边球要付出代价

  10月11日上午,记者在电话里,分别与平潭县分管国土与林业的两位副县长取得联系,得到的答复是:“我们已经制止了开发商的行为1

  平潭县林业局针对此事答复说:“绝不会牺牲群众的生存环境,破坏一片山林,去开发一个价值不大的矿产1

  该局郑振生局长告诉记者,美楼村镜田顶山的石矿开采项目,已经破坏了两亩林地,他们在2004年9月份,已经对开发商做出了行政性处罚,要求对损害的林木赔偿3000元,停止砍伐。“如果超出5亩,开发商要负刑事责任1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地矿处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矿产资源的开采,国家有一整套完整的法规和程序。类似平潭的这起事件,按法定程序,开发商必须取得采矿权,否则就是“打擦边球”甚至违法。然而现实中,许多开发商选择一种投机的做法———与基层搞好关系,然后直接进行边采边探。要是遇到村民反对,再进一步补办各种手续。

  该人士表示,这么做将会付出成本代价:事轻者,项目可能被叫停,前期投入打水漂,补办程序的时间花费可能会更长;事重者,将被处罚,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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