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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55岁退休”是否违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2:38 东南快报

  倍受关注的建行平顶山市分行周姓女职工状告单位涉嫌退休性别歧视一案有了初步结果。平顶山市劳动仲裁委员会11日开庭审理。由于被申诉方平顶山分行拒绝调解,仲裁委将在5日内作出裁决。

  这起不同寻常的诉讼案的申诉方周女士,系中国建设银行平顶山市分行出纳科原副科长。今年55周岁的周女士认为自己身体很好,可以胜任工作,没有到必须退休的地步。
但平顶山市分行认为,依照《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周女士已达到55岁的法定退休年龄,必须退休。

  今年8月23日,由于交涉无果,周女士向平顶山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要求与银行男职工一样享有60周岁退休的权利。她认为单位的做法属于退休性别歧视,违犯了宪法。

  11日庭审时,周女士缺席。周女士的儿子、现四川大学法学研究生李昊作为代理人出席庭审。周女士的另外一位代理人、上海交通大学法学教授周伟未出现在仲裁庭。

  鉴于被申诉方建行平顶山市分行不愿意接受仲裁委的调解,尹保松宣布平顶山市仲裁委将在5日内核议裁决,并将结果通过书面方式通知争议双方。

  据了解,提请劳动仲裁是用人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争议之后的第一道解决程序,如果争议双方任何一方不愿接受仲裁决定,可以进而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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