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局长借办案多次索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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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2:4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阜阳专电阜阳市颍州区原反贪局副局长郭彬,在办案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娶收受他人贿赂5.45万元,构成受贿罪。近日,被阜阳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 现年48岁的被告人郭彬,因涉嫌受贿罪于今年7月8日被批准逮捕。此案经法院公开审理,认定郭彬于1998年底至2004年4月期间,利用参与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之机,以解决办案经费为名,或以允诺给案件当事人帮忙的方式,先后9次索娶收受他人钱财
今年5月23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在对这一案件进行追踪报道时,提到被告人郭彬的问题后,郭彬预感要出事,即将以前收受的部分贿赂款1.6万元退还给三名当事人。案发后,郭彬还向纪检部门退缴受贿款4万余元。 8月25日,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郭彬有期徒刑6年,郭不服上诉。近日阜阳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蔡子原 万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