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户1万元 补助重建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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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2:44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阙文龙通讯员陈孔霖 本报讯除了因灾房屋被损再无住房,且原住房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灾民,每户可获得1万元建房补助款。昨日召开的福州市“龙王”台风灾后倒房重建赈灾救济工作会议要求,下一步全市工作重点是要确保大灾之后灾民吃、穿、住,要确保春节前,灾民房屋可重建完成。
据了解,目前,福州全市共争取到1360多万元的救灾款,主要用作民房重建,并分到县、乡、村灾民手中,已拨发923万元。符合上述条件的房屋受损灾民,是优先帮扶对象,每户给予1万元的建房款,由县市对半承担。 福州市市长练知轩强调,灾后工作一个都不能放松,基层政府要建立县乡两级政府负责制,全面清查灾民情况,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补助。相关部门要全面清查农村低保户,重新核审低保,对因灾害导致贫困的要应保尽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