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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男友诈骗被诉侵害名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2:59 现代快报

  快报讯(记者宗一多)听说男友曾以帮自己买车为名拿走母亲58000元,南京一女子向警方举报男友诈骗。虽因证据不足未受处罚,该男青年却认为自己名誉受损而将女友推上被告席。日前,秦淮法院经审理驳回了该男青年的起诉。

  去年末,陈眉因同居男友李强没有兑现帮自己买二手车的诺言,将其赶出家门。听说李强曾以买车之名向她母亲要了58000元后,陈眉报了警。因没有证据加上李强否认拿过钱
,公安机关就将李强放了。李强感觉在被控告后,周围的人都用异样的眼神看他,遂以人格受到丑化为由将陈眉告上法院。法院审理认为,李强未提供陈眉捏造事实、丑化其人格的证据。(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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