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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突出问题约谈领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3:53 东南快报

  本报讯为做好房屋拆迁工作,保障和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健全对特殊困难家庭的保障制度,昨日,省建设厅出台五条新规。其中指出,拆迁突出问题约谈当地领导,督促协调,信访重大责任追究。

  根据新规,我省将建立“拆迁稳定形势分析会制度”等相应的工作机制和“周报制度”等信息通报制度,建立约谈制度、信访重大责任追究制度,对突出问题约谈当地领导,
督促协调。强化拆迁计划批后监管,实行拆迁许可和重大拆迁项目备案制度、突发拆迁事件及时报告制度。在处理拆迁信访工作中,加强与省人大、省信访局、省监察厅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形成解决拆迁问题的合力。

  对已审批但未完成的拆迁项目的审批程序进行检查,对拆迁手续、程序不齐备、不合法的、行政干预拆迁的予以纠正;排查信访案件,摸清底数,自查正在动迁的项目,对所排查出的投诉案件,逐一梳理。把有可能引发上访或群体性上访的信访突出问题列入工作小组重点督办件,并建立专门的档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派专人跟踪督办。同时,会同省发改委加强拆迁计划管理,确保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到位。加大对城镇房屋拆迁中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通过拆迁许可证备案,对违规核发拆迁许可证的责令整改。

  据悉,省建设厅还成立了四个督查组赴各地督查,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并制订福建识城市房屋拆迁实施单位工作规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工作规程》、《加强建设行业上访问题调处工作若干规定》、《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裁决受理前举行听证的标准和程序》等规范性文件。同时,会同工商部门制订推广使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减少矛盾纠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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