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城市将建“限价”商品住房小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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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3:58 山西晚报 | |||||||||
本报10月12日讯(记者 刘捷)直接下达用地规模指标,对地价和房价进行掌控,以保证最大限度地让利消费者。记者今日从省建设厅获悉,今后我省将选择太原、大同、长治、临汾、运城、吕梁6个城市建设控制地价、限制房价普通商品住房小区,这些城市的消费者将可能以较低的价格买到称心如意的住房。 各市确定的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小区用地面积在200亩左右,建设规模不得小于20万平
这类商品房的建设将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开发建设单位,压缩开发商的利润空间,根据成本加微利原则由政府确定房价。在进行土地出让时,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化用地等规划设计条件和销售价格、套型面积等作为土地出让的条件,都将载入土地出让合同。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张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