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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刑警作恶歹徒难逃罪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4:08 山西晚报

  本报10月12日讯(记者郭卫艳)7个人冒充刑警,将受害人康某以8500元的价格卖到岚县。今日,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以拐卖妇女罪,分别判处杨林平等7人5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4年12月28日,杨林平、袁伟君、袁海军等人自称是刑警,将康某骗至太原市后北屯村。随后,杨林平多次强行与康某发生性行为。2005年1月2日上午,杨林平将康某以85
00元的价格卖给李贵平(在逃)。1月3日晚,李贵平又强行与康某发生性行为。

  今年9月6日,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经过开庭,法院一审以拐卖妇女罪判处杨林平有期徒刑11年,其他6人也分获5年以上不等的有期徒刑。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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