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烟花爆竹由“禁”改“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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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4:55 北京晨报 | |||||||||
新华社电 连续11个春节在市区“禁放”烟花爆竹的郑州,10日通过新的《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春节期间,市民可以在限定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规定,除设有警示标志的禁放区域外,郑州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在农历除夕至正月十六期间,每日7时至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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