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限过后十余人提出撤资煤矿 督察组将进行督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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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5:11 东北新闻网 | |||||||||
记者昨日从省纪委、监察厅独家获悉,全省开展的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已经初显成效。截至目前,我省已有十余名机关干部提出从煤矿退股撤资。另据记者了解,目前5个省级督察工作小组已经深入10个市进行相关督察工作。 据悉,日前,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
另据省纪委、监察厅执法监察室刘副主任介绍,为了防止有人抱有侥幸心理不如实上报和漏报情况的发生,10月10日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和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六部门组成的督察工作小组已经深入到我省除大连、营口、盘锦、鞍山以外的10个市进行督察工作。督察中将对各市相关工作进行全面汇总,同时检查该市是否有瞒报、漏报的情况发生。 省纪委、监察厅再次强调,对于没在规定期限内撤出投资和股份的,一经查实,就地免职。 全省究竟会有多少机关干部提出从煤矿退股撤资?他们入股金额为多少?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新闻链接:葫芦岛清理“国字号”涉煤人员14人 10月10日上午,葫芦岛市正式向省有关部门上报该市清理“国字号”人员投资入股煤矿的结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投资入股煤矿14人,资金总额为169万元目前已经全部撤出投资。 为了促进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葫芦岛市成立了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为组长的清理纠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当地新闻单位对此问题进行了宣传,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充分发挥了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 南票区是葫芦岛市煤矿比较集中的地区,南票区在申报工作中采取了“两签字、两负责”措施,对工作对象是否投资入股煤矿问题实行本人签字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确保了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 辽宁法制报 王立仁 艾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