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民赴港澳有了“直通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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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5:24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10月12日讯(记者 沙文婧)记者今天从有关部门获悉,为方便内地与港澳地区人员往来,经国务院批准,从2005年11月1日开始,在我市及辽宁省沈阳市和大连市、四川省成都市开办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过去必须随同旅游团进出港澳将成为历史。 据介绍,在开办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的地方,居民(除国家工作人员外)可以仅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即可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往来港
据了解,自2003年7月28日以来,广东盛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限部分区市)以及福建省的福州(限市区)、厦门、泉州,江苏省的南京、苏州、无锡,浙江省的杭州、宁波、台州等城市已陆续开办了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在山东省仅有我市被批准开办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 | |||||||||